中石化原总会计师刘运被开除党籍!退休九年多!
2026-09-14 · zzjkt10.com

刘运 1957 年生,辽宁锦州人。他的职业生涯几乎没有离开过中石化的财务系统。 1981 年, 24 岁的刘运进入锦州石化财务处,从副科长、科长做起。 1983 年到 1986 年,他在西安石油学院经济系工业会计专业学习。 1992 年调入中石化总部财务部,此后一路升迁: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 1998 年 12 月任集团财务部副主任, 2001 年 1
刘运 1957 年生,辽宁锦州人。他的职业生涯几乎没有离开过中石化的财务系统。
1981 年, 24 岁的刘运进入锦州石化财务处,从副科长、科长做起。 1983 年到 1986 年,他在西安石油学院经济系工业会计专业学习。 1992 年调入中石化总部财务部,此后一路升迁: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 1998 年 12 月任集团财务部副主任, 2001 年 1 月任财务部主任, 2006 年 6 月任财务副总监。
2009 年 2 月, 54 岁的刘运出任中石化集团总会计师,正式进入领导班子。同年 5 月起兼任上市公司 中国石化 董事。 2012 年 5 月,他兼任中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3 年 9 月,又兼任中石化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这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注册资本 3 亿港元的自保公司,刘运是首任董事之一。
一个人同时掌握着集团的财务大权、内部金融机构的决策权、以及自保公司的运营权。 这种权力的集中程度,在央企总会计师中并不多见。
2015 年 5 月,刘运转任中国石化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3 月,他以“年龄原因”辞去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当时刚满 60 岁。
刘运 2017 年退休, 2026 年 9 月被开除党籍,中间隔了将近十年。
这十年里,他做过什么通报给出了一条关键线索:“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获利” 。公开信息里没有这些兼职和股份的具体细节,但这个行为模式本身就说明了一个问题:一个在央企财务系统浸泡了三十多年的人,退休后最值钱的“资产”,恰恰是他在位时积累的人脉和信息。
央企总会计师这个位置,管的是资金调度、融资安排、项目拨款。在位时认识的人,退休后依然有用。那些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大概率不是退休后才“买”到的。
2026 年 9 月,就在刘运被通报的前几天,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原总会计师李瑛被查。同月, 中国石油 独山子石化公司总会计师晏世鸿主动投案。 2026 年 5 月,中国华能集团原总会计师王益华被查; 7 月,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原总会计师曹建国被查。再往前,中粮集团原总会计师骆家駹因贪污罪被判 15 年,涉案金额 3136 万余元。
总会计师这个岗位的特殊性在于:它处在“业务”和“钱”的交汇点上,但又不是最终的决策者。 项目能不能上,总会计师说不了最终的话;但钱怎么拨、什么时候拨、拨给谁,总会计师有实质性的影响力。这种“半决策、半执行”的位置,恰恰最容易在监督的缝隙里长出腐败。
通报中“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这句话,结合刘运的岗位来看,逻辑就很清楚了:中石化每年的工程项目、采购合同规模以千亿计,总会计师在资金审批环节的一句话,足以改变一个项目的命运。
刘运的通报里有一句话:“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
这意味着,组织给过他机会。函询是党内监督的一种方式,通常是针对反映的问题要求本人作出说明。如果刘运在函询阶段如实交代,处理结果可能完全不同。他选择了隐瞒,最终迎来了立案审查。
从“函询”到“开除党籍、移送司法”,中间隔着的不是运气,是选择。
刘运被查的时候 69 岁,退休将近十年。这个时间跨度传递出的信号很明确:退休不是终点,离岗不等于免责。
对于央企的财务高管来说,这个案件的警示意义尤其具体。总会计师掌握着企业最核心的资金信息,这种信息优势在位时是权力,退休后是“资源”。但如果把这种“资源”变现,换来的就是今天的结局。
中石化集团是年营收数万亿的巨无霸,财务公司是集团内部的“银行”,自保公司是集团的“保险柜”。刘运同时执掌过这三把钥匙。钥匙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钥匙有没有被用在开自己的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运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江西省萍乡市纪委监委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和购物卡,违规接受旅游安排和宴请,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获利;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运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江西省萍乡市纪委监委将刘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江西省纪委监委)
刘运,男,汉族, 1957 年生,辽宁锦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2026 年 9 月,刘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1983 年 -1986 年,在西安石油学院经济系工业会计专业学习;
1981 年 -1992 年,在辽宁省锦州石化财务处工作,历任副科长、科长;
1992 年,调入中国石化集团总部财务部工作,历任石化集团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
1998 年 12 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2000 年 02 月,任中国石化财务部副主任;
2001 年 01 月,任中国石化财务部主任;
2006 年 06 月,任中国石化财务副总监;
2009 年 02 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2009 年 05 月,任中国石化董事;
2012 年 05 月,兼任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3 年 09 月,兼任中石化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05 月至 2017 年 03 月,任中国石化监事会主席;